欢迎访问常州辉煌讨债要账公司!

常州要债

常州要债公司以王某承担主体、企业补偿、吴某补充的“三方分担”模式,各方达成和解

栏目:常州要债 日期: 浏览:92 来源:常州讨债公司 官网:https://cz.hflmwl.com/

电工张某(化名)在作业过程中不慎触电身亡,经派出所现场勘察和对目击证人的询问,确定案件性质为意外身故。因各方当事人就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委托常州要债公司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


调委会受理此案后,调解员迅速厘清人物关系:死者张某和吴某均为电工,此次工作为吴某介绍张某参与;经营者王某因承接石塘镇某企业电瓶车充电桩安装工作而雇佣吴某,并委托吴某再找一名电工共同施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2024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规定,结合案件情况,调解员计算出无责情况下赔偿金额约为94万元,但调查发现张某存在操作过失需承担部分责任。家属情绪激动,坚持要求按照工伤死亡标准赔付。而主要责任人王某称自己单身离异,经济能力有限,仅能拿出30万左右,调解一时间陷入僵局。


针对上述情况,调解员采取“三步走”策略。一是法理疏导稳情绪。调解员向家属解释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法律适用的不同,承诺依法最大限度争取权益,从而稳定家属情绪,取得家属认可;二是责任划分明主体。告知王某作为承揽方负有安全监管责任,虽张某有过失可减轻赔偿,但作为工程实际受益人仍应承担主要责任;三是联动调解促分担。同事吴某作为介绍人存在选任过失,经调解员耐心劝说,吴某同意赔偿部分金额;同时联动镇政府做通企业工作,从企业社会责任角度引导其参与补偿。


耗时二十多天,最终形成以王某承担主体、企业补偿、吴某补充的“三方分担”模式,各方达成和解,这起意外事故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案例点评


本案调解成功的关键,一是及时有效的稳定家属情绪。死者本人操作不当导致触电身亡,负有部分责任的事实让家属难以接受,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剖析疏导,较好地稳定家属情绪;二是合理核定赔偿义务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创新构建“主体责任承担+关联方补充赔偿+涉事企业帮扶”的三维资金筹措模式,既恪守法律原则又彰显人道关怀,实现责任划分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统一。


标题:常州要债公司以王某承担主体、企业补偿、吴某补充的“三方分担”模式,各方达成和解
网址:https://cz.hflmwl.com/253.html
作者:常州讨债公司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以链接形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