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感谢,真是给我们双方都解决了大难题!”在石河司法所调解室内,村民王某与制衣厂老板孙某握着工作人员的手,由衷地表达着谢意。此前,二人因城中村改造涉及的租赁补偿问题争执不下,常州追债公司成功调解租赁矛盾遇拆迁 补偿分歧引纠纷。
『租赁矛盾遇拆迁 补偿分歧引纠纷』
石河村村民王某将自家房屋出租给某制衣厂老板孙某,自2016年起,孙某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了库房搭建及其他修缮工程。近日,因石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该房屋,双方就补偿金额发生分歧,出租方王某与承租方孙某在补偿数额上无法达成一致。
『三方联动聚合力 专业调解破僵局』
石河司法所察觉到矛盾纠纷存在随时爆发的可能,迅速联合街道平安办、石河村委成立专项调解小组,主动介入此次纠纷。
调解人员首先分别与王某、孙某进行单独沟通,详细了解双方诉求和争议焦点:孙某主张其对房屋的改建和维修投入应获得相应补偿,而王某则认为补偿范围和金额应严格以政策为依据。
在摸清分歧根源后,调解小组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地方拆迁补偿政策,对租赁合同权责、添附物补偿原则等法律规定进行细致讲解,引导双方理性评估自身主张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平安办和村委代表则从情理和项目大局出发,劝说双方互谅互让,共同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
关于补偿金额这一核心争议,调解人员多次组织核算孙某的投入成本,并参照同类案例补偿标准,逐步拉近双方心理预期。经过反复磋商和多轮耐心协调,双方最终就补偿总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共赢方案解心结 分级条款稳过渡』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如下协议:王某在收到政府拆迁款后,一次性补偿孙某人民币四万五千元整;孙某可继续租赁该房屋直至动迁,每月租金为贰仟伍佰元整;租金将从王某支付给孙某的四万五千元补偿金中逐月扣除;若租赁期满时补偿金有剩余,王某须将余款退还孙某;若租金总额超过四万五千元,孙某须按每月贰仟伍佰元标准向王某补足超出部分;双方承诺无条件配合石河街道的动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