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清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物业费拖欠纠纷。丁栾镇某村民在长垣市某小区有一处房屋,并与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自愿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物业费缴纳时限。合同履行期间,该业主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上门提醒催告,双方就欠费补缴事宜沟通无果,分歧难以调和,物业公司遂向丁栾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
接到调解申请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梳理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分别约谈双方当事人,全面了解纠纷原委。工作人员向业主解读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约定,讲明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物业费是小区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保洁、安保巡逻、公共区域管理等服务运转的资金保障,无故拖欠费用,不仅影响小区整体服务质量,也违背契约精神。同时倾听业主内心诉求,耐心询问迟迟未缴费的原因,针对业主提出的服务相关疑问逐一作出解答。也向物业公司反馈业主的意见建议,督促物业正视业主合理诉求,优化日常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本着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换位思考、坦诚沟通,最终达成统一意见。业主认可自身拖欠费用的行为不妥,承诺按照商定方案,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所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也表示后续会认真吸纳业主意见,用心做好各项物业服务工作。
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这场物业费纠纷顺利化解,既维护了双方合法权益,也维系了小区和谐的居住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