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讨债公司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达422万余元的合同纠纷,以高效司法服务为企业发展减负护航。
申请人沈阳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通辽某电力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后,已依约完成全部合同义务,但被申请人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422万余元欠款经多次催收仍未结清。申请人无奈之下向库伦旗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当事人时,敏锐察觉到案件存在调解基础。同时考虑到被申请人系国有企业,若直接冻结账户可能对其商业信誉与征信造成影响,我院随即启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优先采用先行调解方式化解矛盾。调解员吴吉明接收案件后,从法律规定、企业经营及长远合作前景等多角度出发,向双方当事人细致释法明理,并围绕欠款支付金额、期限等核心争议点,多次组织沟通协调,积极促成共识。
最终,在我院的积极协调下,申请人放弃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承诺分期支付剩余欠款,此举高效化解了纠纷,不仅快速保障申请人的权益,更使得企业避免负面冲击,最终画上了一个共赢的句号。